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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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投标代理

2016-06-30 15:26:12 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阅读

 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等的采购,必须进行招标:
        (一)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项目;
        (二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;
        (三)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、援助资金的项目。
        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,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,报国务院批准。
        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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